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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認台南2年清淤補助款未專用市府澄清無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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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7月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台南市政府109至111年度獲中央補助雨水下水道清淤工程款疑未專款專用,外界因而解讀質疑市府清淤不利,有挪用補助款的嫌疑,市府5日特地公開澄清,補助全數用於排水與下水道工程,實施總經費遠高於中央補助。

  受丹娜絲颱風及西南氣流豪大雨影響,台南市7月迄今累計降雨量逾2000毫米,各區都有積淹水災情傳出,引發外界質疑清淤費用遭挪用,連民進黨代理秘書長何博文都南下清水溝,引發議論。對此水利局今開記者會說明,強調清淤經費未遭挪用,且實際投入超越中央補助,為行政簡化導致誤解。

  水利局長邱忠川說,市府從2020年至2022年共獲中央一般性補助款總計8780.5萬元,同期市府在全市區公所編列雨水下水道清淤預算費用達1.1億,台南市除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外,還投入自籌預算來辦理雨水下水道清淤工作,並無挪用問題。

  他指出,近年來台南面臨因氣候變遷導致的極端天氣挑戰,全市雨水下水道清淤工作更是市府施政重點項目,因此,2020年至2022年間共辦理118件雨水下水道清淤案件,並完成雨水下水道清淤長度達40萬2413公尺、清淤量約8萬1873立方公尺,清淤成果會定期列管及追蹤。

  水利局表示,應對可能出現的極端天氣,市府將積極投入各項排水系統建設,改善淹水情況,本次西南氣流期間,面對超過500年頻率降雨量,淹水面積僅為130公頃,且雨勢變小其退水速度極快,台南投入治水工程及定期維護工作已發揮成效。

  邱忠川表示,市府已於調查期間主動書面回覆監察院,監察委員皆表示理解,且監察院報告中也載明,台南市政府確有投入遠高於補助額度的自籌預算辦理清淤。

  水利局提供資料指出,調查內容主軸為監察院對「中央主管機關是否落實地方補助款督導管考」所提出建議,台南市政府並非被糾正對象,而針對市府提報案件與原核定項目不完全一致情況,市府已於調查期間提出說明。

  台南市幅員廣闊,全市33區公所與水利局每年辦理逾百件排水清淤工程,部分工程因發包時程、契約文件完成時間不一,導致原提報核定工程與最終執行案件在編號與命名上出現差異,但實際執行內容均為核定類別範疇內之雨水下水道清淤與維護工程。

  水利局指出,市府109年至111年間實際投入雨水下水道清淤總經費為新台幣1億1377萬元,遠高於中央補助8780萬元,此事實也在監察院報告中獲得記錄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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