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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114年敬老禮金1萬元 4/1至9/30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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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宣布今(114)年續發敬老禮金一萬元,並自4月1日起到9月3 0日止受理申請。呼籲符合資格的長輩們收到通知後,備妥相關資料至戶籍地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申請,並提醒已有領取敬老福利津貼者,敬老禮金不能重複發給!

社會處說明,今年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的三要件為:一、今年年滿65歲;二、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新竹縣;三、截至申請日當日已持續設籍滿10年者。若去年已申請並審核通過的長輩,今年可免重新申請。另外,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日、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者,皆不能領取敬老禮金。

社會處強調,為讓資源公平合理運用,敬老禮金設有排富條款如下:一、112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超過50萬元。二、個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總額超過500萬元。三、領有軍公教退休(職)金(含政務、公營事業)。四、領有老農(漁)福利津貼。五、領有榮民就養給與。

新竹縣政府提醒新申請的長輩,務必在期限內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為加速發放時程,社會處將分2批發放,去年申請已通過審核者與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將於7月底發放;6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將於11月底發放。

圖:新竹縣長楊文科(右二)十分關心高齡長輩/竹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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