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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3年度超速照相桿王易主 超速最高地點則是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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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統計113年度超速違規前3名之測速照相桿,地點依序為竹南鎮公義路1557號前、頭屋鄉台13線24.2公里處及大湖鄉台3線127.3公里處;其取締件數依序分別11,031件、4,508件。

分析113年超速違規前3名之地點,其中在竹南鎮公義路部分,因道路筆直,且位屬竹南科學園區,因此往來車流量大易有車輛違規超速行駛;頭屋鄉台13線及大湖鄉台3線部分,因分別位屬高、快速公路車輛下匝道後之聯外道路,故有許多遊客及通勤駕駛疏於速限降低而超速違規,提醒駕駛人須注意速限行駛。                                            

現行交通法規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然而去年測得時速最高之地點位於後龍鎮台61線97.55公里處,且該車輛時速高達155公里,為舉發違規最高車速紀錄,除開單告發外,車牌同時也吊扣半年。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在易肇事路段設置測速照相設備,主要是讓駕駛人遵守車速限制,執法的目的不是開罰,而是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農曆春節假期即將到來,並配合114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呼籲用路人出遊訪友務必遵守行車速限,守住荷包更守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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