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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分站汽、機車驗車業務自114年3月3日起調整車輛檢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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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恆春分站車輛檢驗人力調度及調整運用需要,有關受理枋山、獅子、牡丹、滿州、車城及恆春等屏南地區六鄉鎮汽機車檢驗業務,調整服務時段及實施日期如次: (一)恆春鎮驛站代檢廠現行每周二、四下午2時至4時辦理過戶臨檢、重新換領牌、設備變更及幼童專用車等汽車監理檢驗項目,自114年3月3日起調整僅於每周二下午2時至4時,由分站核派檢驗員於前開時段至代檢廠辦理監理檢驗工作;

原週四驗車時段暫停監理檢驗,至檢驗人力補足後再研議調整恢復原時段汽車檢驗,車輛委託定檢業務仍維持不變。

(二)分站現行機車定檢及臨時檢驗等監理業務,自114年3月3日起調整變更僅於每周一全天(中午12時至13時停止受理)及周二上午(上午8時至12時)辦理站內機車驗車工作;週二下午至週五全面停止機車檢驗業務,並俟檢驗人力補足後再研議調整恢復原時段機車檢驗。

屏東監理站恆春分站轄管驛站代檢廠將配合於週四下午時段暫停受理汽車監理檢驗項目服務,造成不便請鄉親多體諒包容;恆春分站並呼籲民眾,如愛車定期檢驗即將到期請提早因應,避免逾期檢驗受罰,並應落實車輛各項保養檢查,確保車輛機件正常,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恆春監理站分站長范文宗表示,車輛依規定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逾期將依法舉發處以罰鍰900至1,800元。

分站長范文宗籲請民眾於辦理汽機車等車輛定期檢驗時,請攜帶行車執照並注意汽車強制險的有效期限仍應有30日以上。

同時,除至各地監理所(站)驗車外,亦可選擇至鄰近鄉鎮車輛代檢廠驗車,請車主儘早安排因應。另為避免延誤受檢時間,並建議民眾可先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查詢各家代檢廠資訊,或是電洽屏東監理站恆春分站(08)8892014轉12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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