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精神,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法公告「噶哈巫族所屬成員身分認定要件」草案,並正式對外徵詢各界意見,作為後續制度推動的重要參考。
原民會表示,此次公告內容屬於草案階段,主要目的在於蒐集社會各界及族人的意見,並非最終核定結果,也不涉及個案身分認定。待公告期滿後,原民會將彙整相關意見,交由申請人進一步回應與說明,以作為後續審議依據。
根據草案內容,噶哈巫族成員認定原則,將參考日治時期戶籍資料,包含當時現住所位於公告所列地區者,以及本人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含擬制血親或特定姻親)在戶籍資料中具有「熟」或「平」註記者,作為認定依據之一。
原民會強調,民族身分認定涉及個人權益與族群歷史脈絡,具有高度重要性,因此希望透過公開程序,廣納不同意見與觀點,讓制度建構更加周延。
原民會也提醒,自我認同為噶哈巫族,或關心平埔族群正名及身分議題的民眾,可於公告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協助制度更加完善。相關公告內容已刊登於行政院公報,民眾可查閱詳細資訊。若對草案內容有意見,可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郵寄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原住民族委員會收,或電子郵件am3246@cip.gov.tw。如需洽詢,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8995-2345分機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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