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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啟動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救助與專案輔導措施 陪伴漁民儘速復養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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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對漁業造成的廣泛損害,農業部與漁業署迅速啟動「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救助與專案輔導措施」。這次救助除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另針對養殖漁業停電期間使用發電機的油料、租金或運費將提供補助,此外增氧機、發電機、飼料桶等共通性養殖維生必需設備、受損或沉沒漁船筏主副機或船外機也將補助8成。
漁業署指出,這次丹娜絲颱風帶來強風豪雨,對於嘉義、臺南沿海地區的漁業受到嚴重損失,漁業署這次啟動專案輔導措施,支持漁民度過難關,穩定收益並加速復養復建。
漁業署表示,災後農業部密集召開7次專家會議,以最快速度評估災情,自114年7月7日起,陸續公告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等縣市為辦理天災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由於這次災害的嚴重性及普遍性,農業部亦擴大啟動「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救助與專案輔導措施」,漁業署也於今日發佈「114年度丹娜絲颱風災損養殖漁業停電期間使用發電機相關費用補助作業要點」、「114年度丹娜絲颱風災損水產養殖物維生必需設備補助作業要點」及「114年度漁船筏因丹娜絲颱風災損裝設主副機船外機補助作業要點」,其中相關補助項目如下:
養殖用發電機之油料、租金或運費補助:
依交易單據金額補助,每人最高補助金額每日新臺幣1萬元,最多補助7日,以補助1次為限。
產養殖物維生必需設備補助:
補助項目包括新購置之增氧機、發電機、飼料桶、智慧養殖設備、電箱、抽水機、魚塭用工作筏或船外機、生態友善防鳥網設備。依交易單據金額補助最高80%,每人每公頃最高補助8萬元,未滿1公頃者依比例核算,每人最高補助16萬元,以補助1次為限。
沿近海漁船筏主副機或船外機補助:
馬力數未滿50,最高補助16萬元;馬力數50以上未滿100,最高補助32萬元;馬力數100以上,最高補助64萬元。
漁業署呼籲,有需求的漁友,務必把握各項措施的申請期限,檢附相關單據及文件至受理單位申請,以確實保障自身權益。政府將持續投入資源,做漁民最堅實的後盾。相關資訊可至漁業署網站首頁/漁業法令/漁業法令/行政規則及函示( https://gov.tw/wU6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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