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同意授權簽署4項軍購發價書 國防部澄清採購程序公開透明
立院同意授權簽署4項軍購發價書 國防部澄清採購程序公開透明

針對中華民國國防部表示,立法院已通過授權簽署「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拖式2B反裝甲飛彈」及「標槍反裝甲飛彈」等4項軍購發價書(LOA),有助國軍儘早取得防衛作戰關鍵戰力,國防部今(13)日對此表達感謝。不過,對於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中指稱相關特別條例資訊「流於黑箱」、重大軍事採購「無法透過正常民主程序監督」等說法,國防部也提出說明澄清。
國防部指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於114年11月27日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後,國防部即安排專責人員,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朝野委員辦公室進行說明。即便草案尚未付委,國防部也已於115年1月19日前往立法院進行機密專報,向委員說明預算編列背景、整體規劃與採購後效益,盼能加速推動草案審議。
此外,國防部於115年1月27日再次召開記者會,針對台灣民眾黨提出的《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進行說明,內容涵蓋國軍武器獲得流程、對美軍購程序,以及行政院版本與民眾黨團版本條例草案的差異,爭取外界理解與支持。
國防部也指出,115年2月11日,賴清德總統親自率同國防部長顧立雄、梅家樹總長及三軍司令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編列特別預算的必要性與急迫性,並呼籲立法院儘速將法案付委審查並展開實質討論。
國防部表示,在115年3月6日立法院同意將條例草案交付委員會審查後,顧立雄即率重要幹部,分別向朝野黨團說明行政院版條例的重要性,並懇請同意授權國防部先行簽署包括M109A7自走砲在內等軍購案的發價書,以利後續採購進度。
國防部強調,行政院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均依嚴謹建案程序提出,並符合國軍整體作戰需求,且相關軍購案已確認美方供售意願、輸出許可及產能排程,並多次獲得美國政府與國會肯定與支持。未來國防部仍將持續與立法院及社會大眾溝通說明,爭取支持,並強調所謂「以政治口水掩蓋行政失能」等說法並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