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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鄉野溪疑遭非法種植西瓜 未登錄土地國產署後續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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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獅子鄉新路部落陳情楓港溪疑遭非法種植西瓜,屏東縣政府今(20)日表示,陳情所指的為未登錄土地的野溪,當年係由鄉公所管理及核准種植,目前國有財產署正研議辦理後續土地登錄事宜。

據調查,該爭議區域為未登錄土地的野溪,自民國87年至112年間係由獅子鄉公所經管並許可農民種植西瓜等農作行為,瓜農向鄉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向公所繳納使用費及相關環境清理費用,由公所核發使用許可供瓜農種植作物。

獅子鄉公所於民國113年起停止核發相關使用許可。 縣府指出,部落陳情指稱遭非法種植的土地約70公頃,透過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繪雲圖資與河川區域圖進行比對分析,結果經測繪雲估算,河川區外種植面積約為33公頃(包含未登錄土地、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均非位於依水利法劃設公告的河川區域範圍內,因此不屬於河川區域,亦不適用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的使用限制規定。

前述區域若有遭占用情形(包含鐵皮工寮),應由土地管理機關依相關法令排除占用。關於未登錄土地,目前國有財產署正研議辦理後續土地登錄事宜。 縣府對於河川區域所有許可的種植案件,依據「屏東縣縣管河川(區)公地種植使用行為管理要點」,定期辦理聯合稽查,最近一次聯合稽查為今年11月14日辦理,合法許可種植的河川區域並未發現有違反情事。

縣府表示,為確保新路部落安全,避免楓港溪河水衝擊新路堤防,縣府已於113年主動取消部分許可種植區域,並實施河道整理工程,將楓港溪主河道導引至中央深槽。

今年10月25日透過空拍正射影像確認,雖有局部河段因水沙搬移產生沖刷與淤積,但主河道仍大致維持於河道中央,並未發現有農民任意改變河道情形。

縣府強調將針對合法許可種植河川區域持續辦理聯合稽查,一旦發現違規情事,將依法裁處,情節嚴重者最重可撤銷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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