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擬增訂《野保法》「走私未遂」罰則  終結保育類鸚鵡蛋「查得到、罰不到」困境
海委會擬增訂《野保法》「走私未遂」罰則 終結保育類鸚鵡蛋「查得到、罰不到」困境

走私野生動物出口遭當場查獲竟無法可罰?為防堵有關法律漏洞,海洋委員會透過「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以下簡稱查緝會報)平台將野保法修法納入重點管制,昨(4)日會議中,針對保育類野生動物走私未遂行為,已納入修法研議方向,為第一線查緝機關帶來補強法制的重要好消息。海巡署等各查緝機關對此修法方向均表達高度支持,相關修法將有助於完善現行法制不足,提升查緝作業之明確性、即時性與執行力。

海委會指出,海巡署偵防分署於113 年至114 年間查獲史上最大宗鸚鵡蛋走私案件,經統計共有4,512 顆珍稀保育類鸚鵡受精蛋,遭非法分批輸出至中國大陸,不法獲利達新臺幣568萬餘元;惟當場逮獲之2案、共計1,646顆鸚鵡蛋,竟因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未針對「走私未遂」訂定處罰規定,檢察官僅能依法作成不起訴處分。

查緝會報召集人管碧玲表示,完備法制是海域治安及國境安全的基石,目標是將「走私保育類野生動物未遂犯」納入刑事處罰。自114年12月查緝會報第70次會議起,海委會便協調農業部積極推動修法作業,並請法務部針對法律適用性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法律真正成為野生動物保育的後盾。林保署表示,已進行野保法通盤檢討並將未遂罰則納入,近期在全國各地辦理多場次說明會,將持續廣納環境保育團體、學術專家及基層查緝單位意見,使我國《野保法》更符合國際《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之精神。

管碧玲表示,對農業部積極推動修法表示肯定與感謝,彰顯了查緝會報在整合部會功能、解決法制漏洞的高效及價值。政府將持續以積極作為完備相關法治體系,絕不讓走私集團有可趁之機;海巡機關亦將持續強化邊境安全管理,嚴正打擊走私犯罪,確保海域秩序及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