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垃圾隨意棄置            苗栗市公所投入82.5萬設監視器取締
遏止垃圾隨意棄置 苗栗市公所投入82.5萬設監視器取締

為有效遏止民眾隨意棄置垃圾、改善市容環境衛生,苗栗市公所於115年度編列新臺幣82萬5,000元經費,在市內易遭棄置垃圾的熱點裝設監視系統,加強取締違規行為,提升環境管理效能。

市公所表示,市內部分路段長期存在隨意棄置垃圾的情形,雖經溝通勸導仍無法有效遏止,不僅影響市容觀瞻,也容易衍生環境污染及病媒蚊孳生問題。為此,除加強巡查頻率外,將加裝監視設備,透過影像紀錄蒐證,針對違規行為依法逕行告發。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任意棄置一般廢棄物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市公所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切勿以身試法。

經盤點,市公所將優先於10處熱點路口裝設監視器,包括:中正路黃昏市場、中正路俊邦保全對面、嘉新嘉盛活動中心、嘉新江屋伙房、嘉盛東路橋頭、嘉盛街136巷口、高苗三山社區88號路口、恭敬里活動中心、恭敬路76巷巷口及中正路1170巷內等處。市公所也呼籲民眾確實配合垃圾分類及垃圾車清運時間投丟垃圾,切勿心存僥倖。

苗栗市公所強調,未來將視執行情形滾動檢討移動監視器設置點位,並持續推動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宣導,期望透過多元措施,打造乾淨、宜居的生活環境。

圖:苗栗市公所 提供